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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一家光学玻璃厂偷排废水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0-10-22 09:14   阅读:

  为巩固石马河流域整治成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针对流域内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问题,塘厦镇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特别是近段时间,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生态环境专管员和社区,“5+2”、“白+黑”,针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全时段错峰巡查和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流域内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10月15日,塘厦镇社区环保巡查员发现,清湖头社区某光学玻璃厂存在向污水管网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收到线索后,立即派出精干执法力量,赶赴该光学玻璃厂。进入该企业后,执法人员重点询问并检查了企业的污水管道走向,对厂区内的多个污水井进行酸碱度测试,经过1个多小时的排查检查并对企业工人调查取证,最终锁定该企业通过废水处理站旁边的化粪池进行工业废水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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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实,该单位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已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研发、生产光学材料,加工手机配件等。并已于2016年10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超声波清洗、抛光、平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零星废水经收集后转移至有资质公司处理,有零星废水转移合同和联单。但执法人员于该单位废水处理站旁边的化粪池内发现呈白色的(经PH试纸测试呈碱性)生产性废水。在厂内排污井不断有白色的清洗废水排出厂外市政管道铁的事实下,企业现场负责人最终承认,该企业员工将部分生产废水倒入厕所,流入该工厂的化粪池内,并通过化粪池流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排入塘厦镇石桥头污水处理厂。该企业以此种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可谓是“心存侥幸,终将不幸”。
 

  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超声波扫光及清洗工序,妥当转移化粪池内的生产废水,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厂涉水工序的生产电箱进行了断电查封,并针对其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海报等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巨大的威慑,使广大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真正明白“法律的高压线碰不得”,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撰稿:闵俊辉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