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办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08:23     阅读: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法规定,我局拟停止对外受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7日17时起。
	 
	  二、停止受理地点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行政办事中心(各镇/街生态环境分局)。
	 
	  三、停止受理业务内容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