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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民法典》来了!
发布时间:2020-07-31 08:29   阅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新增“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成为与民法五大基本原则并列的基本原则。
 

  为推动领导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28日上午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局领导、各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局内各单位(科室)负责人60多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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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特别邀请了东莞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程春华法官进行《法治思维与民法典实施》主题授课,从法治思维新要求与民法典实施重大意义、法治思维及其在民法典中的体现、法治方式及民法典相关条款解读等方面,结合案例分析及当前环保新要求,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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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民法典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做出了若干规定,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此次《侵权责任编》将“生态破坏”纳入责任范围,增加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以及损失范围确定等内容,使侵权规定更全面、更合理,相应地,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将会更高。
 

  体现绿色原则的具体条款:(可点开大图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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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曹玉华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