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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新固废法即将于9月份实施
发布时间:2020-07-06 08: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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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 ,新固废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固废法的第五次修订,新固废法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强化了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监管。
 

  为加强对新法的学习, 2020年6月2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开展《新固废法解读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内容》工作培训,通过对重点条文解读和典型案例剖析的方式,主要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监管职责以及产生者责任入手,解析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局内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约110人参加了培训。
 

  新增多项罚则,罚款金额较旧法有大幅提升
 

  相比现行固废法,新固废法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强化了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改为由企业自主验收,新固废法对企业环保管理提出了更多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法普遍加大了罚款金额,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增加了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的规定;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撰稿:曹玉华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