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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初心使命,深化专项治理敢于向违法排污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19-11-05 09:15   阅读:

       根据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要求,为深化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18年第1号令,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践行初心使命,在主题教育期间,在四大国考断面所属流域组织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开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突出问题治理,推动水污染治理攻坚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蒋亚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鸣同志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主要媒体发布“利剑”行动通告,营造浓厚的零容忍违法排污的整治氛围,促企业主动加强环境管理,守法合规经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专项执法行动以四大国考断面所属流域,即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和寒溪河流域为重点区域,涉及全市21个镇(街道)。重点检查电镀、表面处理、阳极氧化、漂染、印花、洗水等行业以及“零排放”企业、“零散废水”企业、“散乱污”涉水企业,对电镀、表面处理、阳极氧化等重污染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
 

        三、交叉执法,从严惩处。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划定区域、联合检查、交叉执法、异地稽查”的方式开展,通过“5+2”、“白+黑”错时监管执法、本地和异地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执法,进行高强度、不间断的区域环境执法行动,以破解人情执法,甚至地方干预执法的问题。采取“三不、三直”的检查方式进行突击检查,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严格实施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规范调查取证,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行统一标准执法。对违法案件实行统一移交审查,统一处理标准,对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实行从重处罚,对符合五类案件适用情形的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处罚尺度一致。在专项行动中,企业偷排、直排等重大违法行为案件62宗,占比达64.6%,查处的违法案件在类型上取得突破。
 

       截至10月31日,“利剑”行动基本结束。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市镇两级监管执法人员10701人次,共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5017家次(其中周末和夜间出动2200人次,检查企业1027家次)。发现散乱污企业75家,现场取样监测232家。
 

       检查中共发现问题企业1538家(其中涉嫌直排105家,偷排23家,超标排放3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61家,零星废水贮存、转移不规范154家,危废贮存、转移不规范416家,环保手续不齐全217家,环保管理不规范317家),已现场调查取证202家(51家已现场查封),移交属地分局进一步调查592家,责令限期整改668家。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制作双笔录218份,发出行政命令13份,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10份,拟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5宗,拟移送刑事案件2宗。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