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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发布时间:2019-09-06 09:09   阅读:

       昨日,15届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于今年4月29日印发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市水务局牵头编制了《行动方案》,提出到2019年、2020年、2021年,广州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达到74.5%、76%、80%,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分别达到105mg/L、110mg/L、120mg/L。

 

     《行动方案》除提出年度目标外,共包括三大类十六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排水户源头管控。由各区政府具体实施辖区内排水户的监督管理,并对其排水行为负总责;市、区排水公司受政府委托,对排水户与市政公共管网的接驳井进行监管。住建、生态环境、工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对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协助水务部门开展排水监管工作。

 

       二是全面提升公共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市区排水公司专业运营管理,系统梳理核查区域内的各类排水设施的运行现状。补充完善“排水设施一张图”,确保精准反映区域排水设施情况。强化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建立全覆盖、可追溯的排水管网巡检及问题发现机制。推进排水管网隐患修复,通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等方式进行彻底修复,恢复已建管网的污水收集转输能力。构建厂网河联合调度体系。

 

       三是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推进健康城净水厂、江高净水厂等16座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191万吨/日)的建设工作,力争2020年3月底前通水运行,针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或未达到设计浓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进行整改;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并完成全市主要合流渠箱的清污分流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不低于20%,2021年底不低于25%。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