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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开展“环境安全月”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3 09:13   阅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环境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环办函﹝2019﹞111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水平,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分局迅速组织落实相关检查。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分局检查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9家企业,检查发现5家没有设有废水产生工序,其余4家设有废水产生工序的企业,2家已签定废水转移合同,2家不外排;产生危废企业3家,均已签定危废转移合同。检查过程中上述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了6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检查发现企业危废仓库均已张贴责任制定,并设置危废警告标志、标签牌;已在平台建立台账记录;贮存场所已基本落实“三防”措施,均已签订危废转移合同。
 

接下来我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发现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企业,依法从重处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督促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如发现违法排污现象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理。此外,根据工作部署,我分局将积极扩大检查范围,尽快完成对全镇的相关污染源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